Date:2023-08-15
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進修學士班徵聘兼任教師公告
一、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進修學士班誠徵具語言學、英語教學
、口譯和筆譯專長之兼任教師數名。
二、擬聘日期:113年2月1日起。
三、申請者須具有相關領域碩士或博士學位,或有講師級(含)以上之教師證書,
或若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優先考慮:
1.具有語言學教學經驗,可教授語言學概論(優先考慮)、句法學、語意學、
音法學、社會語言學等課程
2.具有英語教學法、語言測驗與評量、發音練習等教學經驗。
3.具有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經驗,可教授多媒體輔助教學。
4.具有口譯或筆譯教學經驗,可教授口譯或筆譯相關課程。
四、須繳交文件:各項表件請依序、分項,並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為方便後
續處理,請勿裝訂成冊,所有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確認。
1.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一)。
2.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
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無訛)(需核章,表格如附件二)。
上開著作目錄一覽表須本人簽章,表內著作皆需符合「國立中興大學教
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
3.教師證書影本(無,可免附)。
4.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
(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
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
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
認證證明)
5.履歷表(形式不拘)。
6.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1份)----各著作需附上版權頁、審查(稿)證明。以外文撰寫者,請附中文摘要。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8.簡歷(如附件三)。
9.推薦信二封(無,可免附)。
10.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四)。
11.可講授課程之課程大綱(如附件五)。
12.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五、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榮譽證明、證照等。(如無,可免附)
六、申請者請於112年8月15日(二)前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進修學士班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之任教科目,如「申請語言學(或英語教學、口筆譯)教職」,逾期恕不受理。
※新聘教師申請書、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簡歷電子檔等附件請以隨身
碟下載後存檔隨應徵資料寄出。
七、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八、聯絡人:李宜嬛小姐
電 話:04-2284-0711#720
傳 真:04-2285-0817
E-mail:yhlee@dragon.nchu.edu.tw
參考法規:
表格附件:
附件一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新聘申請書
附件二 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
附件三 外文系新聘教師應徵資料簡歷
附件四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附件五 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附件六 [範例]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
附件七 本校新聘、改聘申請書及升等推薦表填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