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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自傳批評:
理論與實踐間的罅隙
--以吉爾摩為例

朱崇儀

論文摘要

本論文首先檢討傳統自傳研究的男性中心取向,指出傳統自傳研究本於大敘述的觀點,對女性自傳多所忽略與歧視。第二部分簡介女性自傳批評從八十年代以來的歷史,歷經潔樂寧,史密斯,吉爾摩等主要理論家,並分別加以檢討與短評。特別對吉爾摩的理論嘗試做較深入的引介與討論,並針對吉氏對自傳中文類與性別之間的糾結邏輯運作深入分析。簡言之,吉氏視自傳為一交疊纏錯之「論述網」,並視性別呈現為一種「技術」。遵循「認同政治」的脈絡,吉氏的討論特別注重「真相」──她所謂受限的「女性真實」──以及「身份」。筆者亦引用其他理論家的觀點來質疑吉氏的某些作法。

1. 第三部分筆者檢討吉氏本身對女性自傳批評的實踐。特別剔出她專書的第三章,討論自傳遊走真實與虛構之間所製造出的問題。首先討論中世紀屈指可數的女性告白。吉爾摩視告解為一種自我監察,亦為一種性別認同的構造媒介。(她舉的例子為Julian of Norwich。)接著討論當代女性自傳的真實/虛假。她以Mary McCarthy 為例,認為她的第一本自傳 Memories of a Catholic Girlhood 充滿著虛構的情節,意圖填補她記憶之缺欠與罅隙 但填補有其必要性與正當性:所謂自我原是一虛構。

2. 筆者認為吉氏在第三章中對文類與性別之間的交錯轉換關係未做深入演繹,顯然與前二章的理論建構未能密切銜接,是為美中不足之處。

3.

一、 男性中心的「傳統」自傳研究

根據瑪可仕(Laura Marcus) 對自傳性論述的研究所得出的結論,自傳生產量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起猛然大增,有它背後的歷史與意識型態因素(Marcus 1994: 9, 11)。當然在自傳研究尚未崛起之前,自傳常被視為一種邊緣文類,文學價值頗低;一直要到二次大戰之後,自傳才逐漸被獨立為一個足資研究的文類。自始以往,自傳的「真實,或真相」(reality, or truth)都是自傳批評家的首要關懷。誠然自表面上看來,此文類是如此單純,自明(self-evident),易為讀者接納,卻終究因為語言中介及修辭表達,而變得極其複雜且滑溜。因此,第二代批評家(如James Olney) 開始將重心轉移到自我呈現(self-representation)的問題:自傳如今被理解為一個過程,自傳作者透過「它」,替自我建構一個(或數個)「身份」(identity)。換言之,自傳主體並非純然經由經驗所生產:讀者必需考慮到前述自我呈現的過程,才能捕捉主體的複雜度,將主體性(subjectivity) 讀入 世界中。寫作自傳之舉,因此兼具創造性與詮釋性,絕非述「實」。如今自傳作者往往自由地採用任何一種形式或文類來書寫自我,從而打破自傳具有一特定形式的迷思。

4. 眾所周知,自傳研究 (autobiography studies) 曾於七十年代在美國學界極盛一時,蔚為顯學。其中卓然有成,可以 身大家之林者,自當以歐尼 (James Olney) 為代表。至今雖未能持續發燒,但卻轉而成為文化研究的新寵,受到女性主義者,勞工階級,以及史料研究者的重視。從 1980 年代開始,女性主義批評家即致力於拉抬女性自傳研究,意圖暴露出文學典律建構之時的排他過程,出土了許多原本被排除在典律外,幾乎湮沒不聞的女作家,暴露出自傳及自傳研究傳統的男性中心傾向。因此,若問自傳研究為何能在今日又再有捲土重來之勢,或可歸納出以下數個原因: (1) 首先,自 1950 年後興起的自傳熱,是呼應二十世紀下半葉 ( 西方哲學界 ) 對主體性 (subjectivity) 的激辯的回應。如今出現「分裂的主體」 (split subject) 的新認知 ,適可 以應用於自傳閱讀,以提供新觀點。 (2) 批評企業對傳統主流文類如戲劇、詩、小說的拓展,到今日已有「枯竭」之勢,因此有意另闢疆域,研究原本較不受人重視的文類。如今雖然「傳統」自傳研究 ( 特指以歐尼為首的 ) 鋒芒漸減,但另一波受當前認同政治影響的自傳研究潮又繼之而起,只是批評焦點業已轉向女性或少數族裔等等族群的自傳。在強調理論之重要性的今天,這種由於理論典範的轉移 (paradigm shift) ,而引發的美學觀點及判準的改變,或可以視之為將自傳書寫轉化成為文學理論服役的一種方式。換言之,如今新的理論,由於發現了新的問題,往往可讓原本被棄之如敝屣的文類鹹魚翻身;這都是因為人們對所謂文學的認知模式已然改變之故。

5. 但雖然自傳日益暴露出文類區分的不穩定性,傳統自傳批評卻仍然保留了性別的階級等第觀 (gender hierarchy) ,而重新吸納了此不穩定性。試問:既然自傳可謂人人會寫,那麼到底什麼樣的自傳是值得研究的?翻閱各種自傳研究,即可發現較為保守的批評家對此問題的預設:自傳必須作者是有頭有臉,足堪為眾人表率的「男人」,才值得研究,才值得探討。所以我們可見到對聖奧古斯丁 (St.Augustine) 、盧梭 (Rousseau) 、亞當斯 (Henry Adams) 、富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 、渥茲華茲 (William Wordsworth) 、吉朋 (Gibbons) 、柯林烏 (Collingwood) 、佛洛伊德 (Freud) 等人的自傳研究。而對女性所寫的自傳,批評家往往興趣缺缺。因為女性缺乏引人注目的經驗:女人的生活往往局限於家庭,沒有公共空間,不可能締建豐功偉業,沒機會起草 < 獨立宣言 > ,無緣成為偉大的歷史哲學家,也不可能創立精神分析學說。因而女人在提筆寫自傳之時,往往自慚形穢,或是遭到許多外在的阻力。所以往往產量稀少,不被視為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討論自傳理論的專書中,對女性自傳的研究往往被列入額外的一章,彷彿它們與典範式的男性自傳完全無涉;如前所提到歐尼所編的自傳研究論文集之中,唯一專門討論女性自傳的就僅有 Mary Mason 的一篇 (Onley 1980 207-35 )

6. 準此,在以往父權意識型態掛帥之下,對女性自傳的忽視自然是可想而知。而前所提到的「偉人夫子自道」的尊崇,其實所本的也就是一種大敘述 (grand narrative) 的餘孽。在今日,由於女性意識的覺醒,文學研究者也認知到以往漠視女性自傳的偏差,因此討論女性自傳的文章逐日增多。不過受到眾多男性前驅者已樹立了不少文類法則的影響,女性在書寫自傳之際,必須自覺地抗拒這些法則的制約。所以在過去十數年之中,自傳批評的重心亦已歷經轉移。近幾年來,由於各種批評理論蓬勃發展,百家爭鳴,開始關注少數族裔、女性、或是同性戀等等原本受到忽視之人士的自傳,這些原本不見容於主流論述的邊緣文本, 又不斷向傳統自傳研究以歐洲男性作為典範的偏差挑戰。

7. 然而在我們著手研究女性自傳之前,亦有幾個議題必須先釐清:首先,女性自傳與男性自傳間內容的差別,是否完全肇因於性別的差異?其次,以文類的觀點看來,女性自傳與其他女性書寫之差異為何?因為畢竟讀者在閱讀女性自傳之際,所抱持的預設立場,與閱讀小說、日記、或書信時不盡相同。最後,作為影響文類生產的變數,性別差異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又如何避免掉入主流性別意識型態的窠臼,而不在自傳中重行複製之?女性自傳作者如何才能不再自認為自己的身份無足輕重,而能夠適度地挪用男性自傳的形式,開創出新的文類?

8.

二 女性自傳研究的興起

「難道就因為我是一個 女人 ,因此就必需相信我不應該對你訴說上帝之善,而同時我卻明白祂的旨意是要讓人人皆知?」 ------ Julian of Norwich ( 筆者中譯 )

其實早在1980年,也就是歐尼出版他所主編的 Autobiography: Essays Theoretical and Critical 此本在自傳研究中影響深遠,且集大成的著作時,女性自傳的研究就已經開始萌芽。同年,潔樂寧(Estelle Jelinek)在為她所主編的《女性自傳:批評論文集》 (Women’s Autobiography: Essays in Criticism) 所撰寫的前言中,就強調女性自傳與男性自傳的不同:前者的素材傾向於個人及主觀化;女性自傳作者亦皆有身為女人的自覺,並意識到與主流文化的差異;在形式上,女性自傳往往亦不連貫,或是以斷簡殘篇的形式出現(Jelinek 1986: x-xi)。換言之,潔氏立論的根據在於:女性自傳的不同原則建構了一個不同的傳統。之後,於1986年,她又出版了另一本著作:《女性自傳的傳統:從古代到現代》( The Tradition of Women’s Autobiograph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更於其中宣稱此一不同的傳統古已有之,可上溯至古埃及的銘文,羅馬的回憶錄,以迄現今。作為一個「人本主義者」(humanist),潔氏視自傳的主要價值在於作為生平研究(life studies),能夠肯定女性生活的價值與正當性。她強調女性自傳通常對於公/私生活間的區分涇渭分明,因此呈現出來的自我形象往往偏重於其中一面:如公眾人物會強調她也是「正常女人」,私生活與一般人無異;直到近年,這種情況才有所改變,兩者有逐漸合而為一的趨勢。此書的優點在於:作為一部女性自傳史,她對每一時期出版的所有女性自傳正文都盡量不予以遺漏,至少附上簡評,而不像下文所提到的史密斯氏,僅挑出最具「代表性」的一本加以評論,卻又從未告知讀者她的選擇標準。但雖然潔樂寧不斷表示對男性中心的自傳研究之不滿,她自己仍在方法論上犯了類似的錯誤:她也相信可從零星的片斷中,拼湊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其中所提供的自我知識(self-knowledge)亦值得完全信賴,正如同小說作者所創造出的主角一般。這可謂理論上的雙重謬誤:因為在後結構論述的衝擊下,批評家對主體的必然分裂已然有了共識。是故自傳中所呈現的自我,與小說主角一樣,皆無法獲致一統的身份。

9. 由於潔樂寧亟欲證明女性自傳足以形成一另類傳統,因而特別強調「大部分」的女性自傳執筆者皆自覺為「異類」,與社會其他人士格格不入,甚至與其他不寫自傳的女人亦格格不入。這種通論,乍看之下能夠成立,卻又缺乏足夠的例證,反而抹煞了女性自傳的多樣性,而在許多方面過於強調其同質性。在實例舉證的作法上,僅舉出一人作為整個世代的代表,也易失於偏頗。因此雖然她野心勃勃,打算建立女性自我書寫的文學史,試圖彌補女性自傳批評此一荒原,以及女性主義學術所缺乏的女性自傳書寫之紮實背景, 本身卻也充滿了無法掩飾的罅隙。

10. 1987 年出現了另一本專論女性自傳的專書:史密斯 (Sidonie Smith) 所著的《女性自傳的詩學》 (A Poetics of Women’s Autobiography) 。此書雖不標榜建構女性自傳文學史的企圖心,卻仍然提供了一套理論架構,並依照時間順序,重組了自中古時代末期以降五百年來 ( 英語界 ) 的女性自傳發展史,儼然背書了歷史前進論。史氏與潔樂寧的作法相同之處,在於她也檢討了自傳批評的歷史,並對它的男性中心取向加以批評。但她也批評潔樂寧強調公共 / 私人二元分立的初步努力過於粗糙,而著眼於建立一個非歷時性 (diachronic) 的詩學。她引用極紅一時的查得羅 (Nancy Chodorow) 等人的看法,認為男女有別,是從身份建構的過程,亦即個人化的過程即已展開:自我認知的方式,男性傾向於與親人 ( 特別是母親 ) 分離,而女性則傾向於與親人維持親密的關係 (Smith 1987:12-13,39) 。是故,若將男性批評家所建立的批評典範強行套用在女性自傳之上,往往會導致不公平的評價,不是視其為異類,有缺陷,就是無足輕重,無關緊要,甚至令人厭煩。因此史密斯意識到女性自傳不見容於男性典律,就致力於解構文學史、詩學、以及美學上的父系霸權,試圖從不同的觀點加以重建 (Smith 1987:7-8,17)

11. 史密斯的理論看似頗具吸引力,但細審之後卻可發現其想法過於天真;她於五百年內,每個世紀選出一本自傳作為代表,加以細部分析,似乎亦流於專斷,呈現出一部過於簡略的自傳文學史。而且史氏對後結構理論的掌握亦欠深入,故只能對一些重要相關議題,諸如「陰性書寫」 (ecriture feminine) 、「女性歡愉」 (jouissance) 等等,點到為止 (Smith 1987:13,18,58)

12. 然而在 1994年,吉爾摩 (Leigh Gilmore)出版了《自傳學:女性自我呈現的女性主義理論》,則在後結構理論的衝擊之下,對女性自傳提出了複雜與獨到的見解。由於對文本的認識殊異,吉氏與她的前輩大相逕庭之處,在於將自傳視為一建構身份的「論述網」,不再囿於「大敘述」 (master narrative),也就是由一個英雄人物從上帝的高度來總結 (他 )自我的一生的迷思,而仔細地勾勒了自傳的 製碼 過程。因而她宣稱她的討論所集中的焦點 ─-性別與文類,皆為一種製碼 (encoding):透過各種機制與論述,前者區分,然後分別賦予男人與女人不同的權力位階,以防止「第三性」 (亦即同性戀 )的出現;而後者亦必須面對「何為自我?」及「何為自傳?」之類問題 (Gilmore 1994: 17-19)。

13. 因此吉氏所自創的自傳學 (autobiographics) ,研究文類與性別之間的糾結邏輯運作 ( 她喻為 x 型的交錯轉換 chiasmus) (Gilmore 1994:33) ,並且採用一個嶄新的方法學,因而巧妙地避開了傳統討論到文類問題時易陷入的僵局。她視女性自傳為一個論述事實 (discursive fact) ,提供了種種權力論述 ( 諸如階級、種族、宗教、性別、性取向等等 ) 交匯甚至交戰的場域,以及可能的抗拒及顛覆模式;簡言之,她所關心的是權力論述與身份之間的關係。可想而知,在自傳這個文化「生產」中,原本女性即處於劣勢;在「消費」時,吉氏亦歸納出來自讀者的各種干擾 (interruptions) :一 編輯者的刪減。二 讀者大眾的批評。三 男性對談者的冷落與藐視。四 女性論述被男性論述引用時受到扭曲與干擾 ( 她以著名的 < 多拉的案例 > (Dora's case) 為例 ) (Gilmore 1994:42) 。當然,這些反應背後的基本前提,是讀者有權決定何種閱讀題材有趣,值得閱讀。是故,較之潔樂寧與史密斯的批評,吉爾摩更強調女性主義批評應該深入地 介入 (interrupt) ,以便對男性所主導的閱讀成規進行反制 (Gilmore 1994: 42-43)

14. 但可以在何處架起介入所需的施力點?吉爾摩亦了解,任何文本皆免不了意識型態的複製。是故除了討論自傳的論述修辭策略之外,她也深入探討自傳生產的「技術」 (technologies) ,以尋找施力點。所謂「技術」,其實是沿用德羅悌 (Teresa de Lauretis) 所闡述的「性別技術」 (Technologies of Gender) (Gilmore 1994:24-25) ,焦點集中於探究某些特別的論述及實踐,如何生產 ( 女性 ) 自傳與自傳主體。準此,她討論的重點,在於如何運用身份 (identity) 的不穩定性,以及表達方式等等問題,在論述網絡上 顛覆意識型態的複製 (Gilmore 1994:80) 。可惜吉氏雖然在理論建構時旁徵博引,反映出自身無比的信心,但她論技術的此章 ( 第二章 ) 卻因為引用了過多冗長的 ( 自傳 ) 理論家的理論,而頗為晦澀難懂。她也在討論女性的主體性時,浮現一些預設的立場,因而暴露出盲點。相較之下,另一位批評家瑪可仕 (Laura Marcus) Auto/biographical Discourses: Criticism, Theory, Practice 中所採取的路線反而較為中肯。因此下文將在必要時參照瑪可仕的讀法。

15. 根據吉爾摩的看法,當前自傳研究所討論的幾個主要議題中,尤以「真相」 (truth) 及「身份」 (identity) 兩者最為核心,而身份則又與認同、主體等議題息息相關,進而延伸到文類的問題。因此在吉爾摩的結論部分,即專注於探討「真相」與「身份」之間的互動關係。她認為傳統自傳批評追求整體性 (totality) ,且認為自傳此一文類,為自我 提供了同時讓主體客體融合的「身份」,因而對之另眼相看。但如今在批評典範移轉之後,自傳反而是因為它重現了主客之間的分裂,而受到重視。是故當我們不再接受「自我」的完整性時,也就不應再將女性自傳書寫者視為千篇一律的女人(大寫的 Woman ),而是兼具多重身份的個體,因而替女性自傳提供一個多重的新觀點。是故如今要討論自傳的主體問題時,至少有兩種不同的取向。然而吉氏又說到:由於解構批評的興起,自傳批評家的選擇反而變少了。(在此我也不甚確定吉氏之意指為何?難道是指在解構的陰影下,主體性根本是虛幻而無法立足的東西?若吉氏深信自己必須服膺解構主義,卻又同時想扣緊身份認同等議題,豈不給自己出了難題,而必須靠含糊其辭才能撐住場面?)相對的立場,可參見歐尼:他就反對後結構主義及解構路線,而重申主體性之不可化約,及主觀主義的價值。在這種兩難情境之下,女性主義的自傳批評家(如筆者)在眾多不同觀點中,要如何作出抉擇,才能找到有利的主體位置,而不被矮化、階級化?

16. 是故,吉爾摩所謂的「真相」,也因強調敘述立場的改變,而不再指涉傳統告解下所要吐露的「隱情」(hidden truth ) ,反而嘗試揭露父系謊言所掩蓋的「女性真實」。準此,她發現許多女性自傳作者對於所謂傳統「告解技術」 ("confessional technologies" ) 的應用,亦作了一番修正:她們反對視「女人」為「說謊者」,亦不願在自我呈現的主流論述壓迫下承受性別身份的暴力 (the violence of gender identity) (Gilmore 1994:239)。

17. 瑪可仕與吉爾摩同樣檢討了幾個相同的男性批評家的觀點。例如,吉氏剔出歐尼與德.曼等人對自傳書寫的(修辭)運作方式— —前者強調隱喻(metaphor),而後者則強調換喻 (metonomy)— —的洞見與不見。雖然她認為女性傾向換喻的方式居多,但不管是隱喻或換喻,都仍未適切地解決女性主義自傳理論在「自我」與「歷史」的建構上極可能會遇到的瓶頸。她認為男女寫作主體最後皆會隱遁 (disappear),但兩者遁入的空間最大不同,在於此空間的組構方式亦是男女有別 (gendered)— —女性自傳作者缺乏既存的模式,以留下可資存留的身分。但吉氏花費了過多的筆墨,來複述這些批評家的觀點,相較之下,並未下相對的工夫來發展她自己所標榜的「女性自傳學」,而僅在第九十一頁提及這些批評家皆未給予女性的主體足夠關注,頗令人引以為憾。(她忘了如德.曼之類的解構主義者根本不會承認主體的存在?他那篇膾炙人口的“Autobiography as Defacement”,容我作一個比較滑稽的中譯,就是自我銷毀,「自傳作為毀容工具」。)相較之下,瑪氏因為並未標舉建構新理論的標的,反能夠以一種較為平實的方式來評估各個現存理論的局限以及潛力,不預設立場,而較易讓人接受。吉氏刻意標榜的當代女性自傳,必須能夠重新組構書寫主體在「真相」與「身份」論述中所佔的空間位置。除非這個空間歷經改變,否則這個重新組構的主體還是會如以往一般消失隱匿。

18. 但是相對於前一代男性的自傳理論家而言,吉爾摩對於自傳作為一種書寫的認知,乃至於文類的問題,較為忽視。因此讀者會發現她組構論述的方式,全然以主體為中心,以追求有利的主體位置。由於過於強調認同(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 的運作(這也是當前批評論述的主流傾向),給筆者的印象是:可以根據主體的不同需要來主導文類,因而可對傳統文類生產法則視若無睹(Gilmore 1994: 228-9)。因此她的關懷,就如同當今大多數當道的批評家一般,是高度政治化 (politicized) 的。所以她也不得不提出接下來的問題:在前所未曾呈現出來的主體出現之後,如何更進一步鞏固此種身份,以免它又再度消失(Gilmore 1994: 230)?(這也與前述的「主體終將隱匿」觀點自相矛盾。)我個人認為:固然在探索女性自傳的種種可能性之際,勢必要打破種種文類法則,但是這些法則對於自傳作者仍隱含有內在約制力,故仍應該列入考慮,而不應在政治考量的前提掛帥之下,犧牲許多其他值得再思的議題。

19. 總而言之,吉爾摩的終極關懷是在重塑身份的過程中,「自傳學」所探討的「受限的真實」(the constrained real),以及身份的不穩定性。然而此份關懷實無新意,亦未關照到自傳書寫所運用的一些特殊策略,如言談 (discourse) 與敘述(histoire) 交錯併用等等。但為了凸顯她的論點,她必須在選擇文本來印證理論時,捨棄對「身份論述」仍有戀棧之情的自傳,而儘舉些有自覺地想盡辦法打破身份認同固著不變的迷思之文本。在這樣的條件下,能夠入選的往往是一些意識形態上強調對抗主流,或是介入的自傳文本。但這樣的選擇策略,其實有偏頗之嫌。因為難道只有明目張膽打著反父權旗幟的文本,才能達到所預告的果效?其實依筆者看來,一些較為含蓄內斂的文本,反而更能夠博得別人的同感。誰能夠否認女性一旦提筆寫作自傳,就已經是僭越之舉,就必須面對異樣的眼光,並且時時為自己的舉動辯護?然而女性自傳作為一個建構身份的「論述網」,本身即充滿了矛盾,也勢必與文類以及性別相關的論述糾結在一起。

20. 吉爾摩的閱讀雖然隱含著一些盲點,卻仍舊是截至目前為止討論女性自傳最為詳盡,理論基礎最為紮實的一部著作。但是她在實際討論女性自傳的文本時,是否能夠根據她自己所提出的數個重點,逐一檢視,則是筆者評估她的「自傳學」理論與實際的配合,是否成功的標準。

21.

三、吉爾摩論女性自傳

吉爾摩的專書在談完自傳書寫的技術之後,即以數章分章專論歷來自傳學者所著重的幾個議題。當然,她的取樣文本,主要皆是西方女性自傳:但我們也可以從中察覺理論與文本分析的實踐當中所可能產生的罅隙。本論文在下面將集中於她的第三章論真相 (truth) 的片段加以討論。

22. 吉氏首先關心的問題,乃自傳的所謂「存真」問題。眾所周知,自傳游走於真實(事)與虛構之間,許多信誓旦旦要記「真人實事」的文本也往往被人披露為充滿了謊言。當然,西方的自傳一重要的起源即為告解 (confession),但在告解者面對不管是宇宙的造物主,或是一般的聽眾時,卻必須先解決「什麼是真相?」這一問題。而此一問題又與自傳敘述者的性別、種族、階級、性取向等等息息相關。換言之,若要被視為一個具有權威的「真相」製造者,在此文化生產上站得住腳,必須先使自己成為告解的主體。

23. 然而在中世紀時,女性介入所謂真相的(告解)論述時往往被大規模地審查,她的告解往往亦被教會用負面的眼光來看待。然而告解是雙邊的:悔罪者或告解者並非是真相生產的源頭。告解者與接受告解者必須先形成一種關係。準此,告解可被視為是一種自我監察 (self-policing)。它亦可被視為是性別認同的構造媒介。因為一個想告解她的神祕經驗的女性靈視人物 (visionary) 和男性靈視人物與所謂真相的關係必然大有不同。根據父權體制下的性別邏輯,女性的靈視經驗往往被視為受到魔鬼的引誘而產生。

24. 就以Julian of Norwich為例,這位活躍於十四世紀英國的女性神祕主義者,曾寫下《神聖之愛的啟示》( The Revelation of Divine Love )。她迫切地尋求屬靈的經歷,並切求以重病來做為她蒙受神恩的印記。雖然我們如今對她的生平所知甚少,學者對於她是否曾受教育亦有所爭議。(目前大部分學者的共識是她曾於修院受過教育,但亦有人認為她自傳之所以流傳是得力於抄寫員。)不過不論她的自傳是否親出其手,讀者都應將注意力集中於她因其性別,而被邊緣化的事實。然而當教會勉強承認她的神祕經驗告白時,女性在社會地位上仍遭邊緣化,但在象徵意義上卻被中心化:如果上帝對女性說話,當然祂也會對我們所有人說話。

25. 但是根據吉氏的看法,女性靈視原有的解放力量,往往會被教會/國家所馴化,而無法發揮改造社會的力量。雖然神祕主義一時之間能夠轉化教會/國家對於誰能領受上帝話語的認知,但教會/國家仍然藉著它終極裁判的身分,維繫它的霸權,決定由誰來詮釋以及裁判。

26. 接下來吉氏將其關注的焦點轉移到當代女性自傳的真實/虛假之上。她舉Mary McCarthy為例,認為她的第一本自傳 Memories of a Catholic Girlhood 其實亦充滿著虛構的情節,意圖填補她記憶之缺欠與罅隙。但是她也堅持她的填補有其必要性與正當性。因此她與Julian of Norwich一樣,都發覺到誠實告白實非易事。告白之舉其實已踰越了「說出真相」的界限。

27. 由於自傳主體是一自我呈現 (self-representation) 而非自傳作者本人,大部分當代批評家皆指出「自我」其實是一虛構。但無論是宗教或法庭上的告白,皆預設了一傾聽者(上帝或法官)。當然在自傳文本出現時,聽者被置換為讀者,而在McCarthy之例中,自傳書寫也成了精神分析所謂的「說話治療」 (the talking cure)。由於她不斷強調本身自傳能夠存真,並在序言裡向隱含讀者提出:若他們發覺有虛構之處,她願意接受指正 (McCarthy 1996:10)。然而McCarthy同時亦宣稱自己在建構過去時,因為自幼失怙,其實是缺乏信而可徵的權威的。也就是說,她早逝的父母無法替她所描述的童年往事做見證。所以她只有在與讀者面對面交談時,檢視自己所作的記述,而證明自己所言不虛。

28. 訴諸權威這一個舉動,在自傳作者以及批評家的身上都不難看到。自傳作者念茲在茲的,往往是「真相」以及「身分認同」(identity)的論述。然而這兩大目標往往難藉著單一自傳(做為一範本)達成。自傳是一種形式,在其中自我得到授權 (authorized),雖然自傳本身並非一種自我授權的形式。而女性主義批評家的看法,當然是把撰寫自傳視為自我授權 (empowering) 的形式。但其實一直要到最近,對女性自傳的研究皆付之闕如,有如批評家亦對女性所提出的「真相」加以監察。例如著名的神學家田力克 (Paul Tillich) 之妻Hannah Tillich寫了一本自傳後,遭受諸多批評,認為她「言不及義」,因為眾人皆認為她應該利用此機會為其夫立聖徒傳才是。她反而訴說了一些讀者不想知道的有關其夫的醜聞軼事。因此,如何讀自傳的問題,常常與如何評價自傳作者息息相關。這也正如衛特博 (Karl Weintraub) 所說:自傳文類的興起是個人主義文化霸權崛起的必然結果。若沒有能夠經由個人自我意識而界定的主體,就不會有自傳產生。因此自傳寫作者必定自問:「我是誰?」及「我如何變成今日之我?」這兩個問題。而由此兩個問題又延伸到第三個更重要的問題:「被分別出來的我到底有何重要性?」循衛特博對自傳的定義演繹下去,我們看到國家的生成,時代的精神,以及(男)人之典範形成了一個相互為用的身分網路。換言之,男人是他時代的鏡子,而歷史亦能被視為是個人的故事。

29. 除此之外,由於衛氏想將自傳經典化的慾望,因而決定了他對女性自傳的評價。對於中世紀的兩本女聖徒自傳,他都藉由評斷其美學價值而斷言她們的自我建構模式是否與傳統式的模範相容。例如居顏夫人 (Mme Guyon) 的自傳就被認為是脫離了衛氏所認可的自傳傳統,因為前者帶有情色意境的神祕主義(erotic mysticism) 不為後者所喜。然而事實上,正由於居顏夫人對效法基督(imitatio Christi) 以及個人主義式 (individuum ineffabile est) 的自傳採對抗的態度,她的「真相」版本就逸離了關於真理的生產與判斷,以及女性容易受騙的傳聞這種有力的標準。根據衛氏的說法,當一個人對於形塑自我的傳統視若無睹之際,或當她/他的代表身分外在於適當的自我構思 (appropriate self-conception),她/他的個人價值就被貶低了。因為衛氏認為自我認知 (self-knowledge) 只有透過一個經授權的真相論述 (an authorized discourse of truth) 才能得到。因而居顏夫人的自我呈現實際上是被這層對「真相」的審查剝奪了授權。

30. 吉爾摩論自傳之真相的這一章寫得相當長,也有許多獨到的見解。但我要質疑的是她此章與之前的兩章之關係。由於她在前曾經提出文類與性別之間的糾結邏輯運作是一X型的交錯轉換,並花費許多筆墨來說明,但在第三章中卻不再重提,令人有虎頭蛇尾之感。並且關於意識形態如何複製的問題,亦未加以追蹤。因此讀者亦未充分體認到如何運用身分的不穩定性,以及表達方式不一等等做法,來進行顛覆意識形態的複製。至於女性自傳作為建構身分的「論述網」這一方面的論述,第三章亦僅點到為止,並未深入加以剖析。換言之,在與前兩章導論的銜接之上,第三章確實有許多可議之處。

31. 然而在新文學理論能夠發掘新文本問題的前提下,我們自然可以在此預期自傳研究會在吉爾摩之後有新的發展。因為當女性自傳作為「異己」(the other)的身分浮現時,確實已經打斷了原本自傳批評幾為父系霸權所壟斷的局面。雖然在本文第二節中所列舉的當前女性自傳研究,已經竭盡所能地開發出嶄新的議題,仍不免於落入當前主體論述的框架中,忽略了其他問題,諸如自傳書寫的特殊生產過程及生產模式,自傳閱讀的消費模式等等。但是如何更有效率地挪用其他新的理論,來解讀女性自傳,勢必成為女性自傳研究者努力的方向。我們且拭目以待。

引用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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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inek, Estelle C. ed.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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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Tradition of Women

’s Autobiograph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 Boston: Twayne Publishers, 1986.

Marcus, Laura. Auto/biographical Discourses: Criticism, Theory, Practice. Manchester: Manchester UP, 1994.

Onley, James, ed. Autobiography: Essays Theoretical and Critical . Princeton: Princeton UP, 1980.

Smith, Sidonie. A Poetics of Women

’s Autobiography: Marginality and the Fictions of Self-representation . Bloomington: Indiana UP,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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